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5-07-25
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:
因人事处工作人员的笔误,公示期应为5个工作日,笔误写成5天(自2025年7月20日至7月24日),现更正新疆工业学院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。
请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及时做好教职工的告知,确保考核结果的传达与后续工作顺利推进。由此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
特此通知。
新疆工业学院人事处
2025年7月25日
下一条:新疆工业学院教职工试用期考核结果公示